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9

汕头市海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汕头市东海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合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合作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ZB009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背景:为充分利用及盘活资源,增益创收,招标人拟利用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屋面开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推动片区新能源产业发展。

2、建设内容:利用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9000平方米屋面,采用光伏阳光棚方式安装光伏组件,预计3384块光伏板,规划容量约2兆瓦,年发电小时保守按1150小时计算,每年发电量约为227万度(估算值)。

3、合作模式:项目总投资约800万元合作方负责项目所有投资及建设,并提供后期运维服务,具体包括根据初步方案进行深化设计,设备采购、施工、验收以及投运后的运营管理工作,实行自负盈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园区优先使用光伏项目所发电量,按0.53元/度成本价结算,同时招标人享有合作收益,按光伏组件的效益分红进行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报价要求:本项目就效益分红进行报价,效益分红最低限价为20.00元/年/板,报价低于最低限价为无效投标。

5.合作运营期限16年,自202561日起2041630日止,合作方应在合作运营期开始前完成项目建设。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获取方式一:在报名期间内到汕头市海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侨韵路22号(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14栋6楼603)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一份(均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9时30分。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侨韵路22号(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14栋6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25年4月30日9时30分。

九、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侨韵路22号(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14栋6楼会议室。

十、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6日止。

十一、有关此次投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查询

十二、联系事项:

(一)招标项目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汕头市海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342707240

招标项目联系人(招标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9837609

(二)招标代理机构:汕头市海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侨韵路22号(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14栋6楼603

邮箱hagcgl2021@163.com

邮编:515041

(三)招标人汕头市东海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侨韵路22号(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14栋5

 

邮编:515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