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溪社区医院后勤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27


 

新溪社区医院后勤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汕头市海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南岭路与四海大道交叉口西南方向300米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14号楼603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ZB047

2、项目名称:新溪社区医院后勤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2486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转包、分包。

二、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③异常经营名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异常经营名录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文件获取

1.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6日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获取方式一:在获取文件期间内到汕头市海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南岭路与四海大道交叉口西南方向300米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14号楼6楼604)获取磋商文件,文件每套获取价为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文件获取方式二:采用邮购+汇款方式办理购标事宜:1)将本公告附件1中的《获取文件申请表》(电子版)、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及支付凭证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hagcgl2021@163.com);(2)获取文件审核通过后,磋商文件通过邮箱发送,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不符合公告要求导致获取文件无效的,不予退费。(3)收款人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汕头市海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02880100063802

开户银行:广东华兴银行汕头分行

注: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047购标费”,以便查询。

说明: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一份(均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南岭路与四海大道交叉口西南方向300米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14号楼6楼会议室

、开启

1、时间:2025年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南岭路与四海大道交叉口西南方向300米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14号楼6楼会议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汕头市龙湖区新溪社区医院

   址:汕头市龙湖区新文路东侧  

联系方式:0754-862061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汕头市海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南岭路与四海大道交叉口西南方向300米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14号楼603

联系方式:13342707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汕头市海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话:13342707240

 

 

汕头市海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获取文件申请表】新溪社区医院后勤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