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华侨试验区总部经济和科创金融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及配套项目(科创金融产业园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6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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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302-440500-04-01-350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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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汕头华侨试验区总部经济和科创金融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及配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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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汕头华侨试验区总部经济和科创金融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及配套项目(科创金融产业园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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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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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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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 |
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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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预算和专项债券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①津湾西二街(津湾公园河涌绿地旁停车场至津湾西三街)长215.055 米,红线宽度 20 米;②津湾西三街(汕港路至东海岸大道)长 258.876 米,红线宽度 30 米。 项目送审预算金额为建设工程费用19614576.23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119461.19元,暂估价259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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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照管、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及编制竣工图、包结算、包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包保修、包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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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210日历天(同时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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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19614576.2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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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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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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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负责人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没有在建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的记录(没有在建项目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项目经理”查询为准,查询结果项目负责人没有被锁定或者没有相关信息即可)。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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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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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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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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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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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获取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10时00分 |
提疑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17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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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告时间 |
年 月 日17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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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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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 月 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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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宝能时代湾南区T3栋写字楼216 |
招标人联系人 |
郑工 |
联系电话 |
13138596998 |
招标代理机构 |
汕头市海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汕港路1号宝能时代湾第3栋806房之四十八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辛工 |
联系电话 |
0754-89837581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建设与城市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488309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经济发展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488307 |
监察部门 |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监察专员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754-88652903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一、立项批文文号:汕华经发【2023】3号、汕华管【2023】9号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本工程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须报名即可参与投标。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三、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4(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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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 |
2024年4月25日 |